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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利用回民身份要求开设回民灶敲诈勒索2万余元 被判有期徒刑

2019-06-10 12:02:47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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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利用回民身份在建筑工地要求另起回民灶向工地负责人实施敲诈勒索,连续三个月作案7起,敲诈2万余元,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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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王某、苏某、王某林、周某、张某敲诈勒索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苏某纠集王某林、周某、张某预谋作案。

五被告故意隐瞒回族人的身份,先后在山西介休市、太原市、陕西延安黄陵县、榆林神木市、榆阳区的建筑工地以打工为幌子,以有回民需开设回民灶为由挑起事端,以索要误工费、住宿费、路费等为借口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工地负责人如不答应便阻挡工地正常施工,形成一股恶势力,严重影响了各地建设工程进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法院认为,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的方式,多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和人身权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苏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林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判处被告人周某、张某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责编: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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